单选题 2003年 理论法 难度:1

依据我国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下列哪些选项的表述是正确的?

选项

A. 特别行政区的立法不需要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 ✓ 正确答案
B. 不服特别行政区法院的判决,可以上诉至我国最高人民法院
C. 特别行政区可以自主决定外交、经济、财政等事项
D. 中央人民政府可授权特别行政区依照基本法自行处理有关对外事务 ✓ 正确答案
答案 AD

📝 解析

【答案】AD 【解析】 本题为单选题,考查理论法知识点。 **选项A:** 特别行政区的立法不需要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 ✅ 该选项表述正确,为本题正确答案。 **选项B:** 不服特别行政区法院的判决,可以上诉至我国最高人民法院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选项C:** 特别行政区可以自主决定外交、经济、财政等事项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选项D:** 中央人民政府可授权特别行政区依照基本法自行处理有关对外事务 ✅ 该选项表述正确,为本题正确答案。 【难度】易 【科目】理论法 【考查角度】陷阱辨析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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