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2003年
民法
难度:1
个体工商户崔某从1994年起在某市经营一饭店,领有营业执照,1997年因妻子生病急需用钱因而将饭店转让给赵某经营,但双方并未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的更名手续。赵某经营过程中,致使多名顾客食物中毒,这些顾客决定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此案中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应如何确定?
选项
A. 顾客是原告,赵某是被告,崔某与本案无关
B. 顾客是原告,崔某是被告,赵某与本案无关
C. 顾客是原告,崔某与赵某是共同被告 ✓ 正确答案
D. 顾客是原告,赵某是被告,崔某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答案 C
📝 解析
【答案】C 【解析】 本题为单选题,考查民法知识点。 **选项A:** 顾客是原告,赵某是被告,崔某与本案无关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选项B:** 顾客是原告,崔某是被告,赵某与本案无关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选项C:** 顾客是原告,崔某与赵某是共同被告 ✅ 该选项表述正确,为本题正确答案。 **选项D:** 顾客是原告,赵某是被告,崔某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难度】易 【科目】民法 【考查角度】直接适用型
相关知识点
刑诉_审判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