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2003年
民法
难度:5
甲承包经营某矿井采矿业务。甲为了降低采矿成本,提高开采量,便动员当地矿工和村民将子女带到矿井上班,并许诺给他们的子女以高工资。矿工和村民纷纷将他们的子女带到矿井上班,从事井下采矿作业,其中有二十余人为10周岁~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后因甲所承诺的高工资未兑现,二十余名童工表示不想再干,要求离开矿井。甲不同意,并在矿井周围布上电铁丝网,雇用数十名守卫,禁止所有的矿工包括这二十余名童工离开矿井,强制他们为其采矿,其中一名年约12岁的童工因体质瘦弱而累死在井下。甲的行为构成何罪?
选项
A. 非法拘禁罪
B. 强迫职工劳动罪 ✓ 正确答案
C. 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 ✓ 正确答案
D. 重大责任事故罪
答案 BC
📝 解析
【答案】BC 【解析】 本题为单选题,考查民法知识点。 **选项A:** 非法拘禁罪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选项B:** 强迫职工劳动罪 ✅ 该选项表述正确,为本题正确答案。 **选项C:** 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 ✅ 该选项表述正确,为本题正确答案。 **选项D:** 重大责任事故罪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难度】难 【科目】民法 【考查角度】陷阱辨析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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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_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