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2005年
民事诉讼法
难度:1
四方公司与海通公司因合同纠纷进行诉讼,一审判决海通公司胜诉。四方公司不服,提起上诉。在第二审程序中,海通公司分立为海鸥公司和海洋公司。在此情况下,二审法院应如何处理?
选项
A. 将案件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B. 将海鸥公司和海洋公司列为共同诉讼人,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发回重审
C. 将海鸥公司和海洋公司列为共同诉讼人,进行调解或者判决,不必发回重审 ✓ 正确答案
D. 仍将海通公司列为当事人,进行调解或者判决,执行程序中再裁定海鸥公司和海洋公司为被执行人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51-80题,每题2分,共60分。
答案 C
📝 解析
【答案】C 【解析】 本题为单选题,考查民事诉讼法知识点。 **选项A:** 将案件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选项B:** 将海鸥公司和海洋公司列为共同诉讼人,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发回重审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选项C:** 将海鸥公司和海洋公司列为共同诉讼人,进行调解或者判决,不必发回重审 ✅ 该选项表述正确,为本题正确答案。 **选项D:** 仍将海通公司列为当事人,进行调解或者判决,执行程序中再裁定海鸥公司和海洋公司为被执行人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51-80题,每题2分,共60分。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难度】易 【科目】民事诉讼法 【考查角度】直接适用型
相关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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