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项选择题 2005年 民法 难度:1

下列关于丙、丁、戊关系的表述何者正确?

选项

A. 若甲放弃对戊的抵押权,则丙、丁只对甲的30万元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 正确答案
B. 若甲要求丙、丁承担保证责任,丙、丁可主张先诉抗辩,要求甲先行使对戊的抵押权
C. 甲可以在丙、丁、戊中任意选择一人,要求承担担保责任 ✓ 正确答案
D. 若甲、戊之间的抵押被宣告无效,丙、丁应对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 正确答案
答案 ACD

📝 解析

【答案】ACD 【解析】 本题为不定项选择题,考查民法知识点。 **选项A:** 若甲放弃对戊的抵押权,则丙、丁只对甲的30万元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 该选项表述正确,为本题正确答案。 **选项B:** 若甲要求丙、丁承担保证责任,丙、丁可主张先诉抗辩,要求甲先行使对戊的抵押权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选项C:** 甲可以在丙、丁、戊中任意选择一人,要求承担担保责任 ✅ 该选项表述正确,为本题正确答案。 **选项D:** 若甲、戊之间的抵押被宣告无效,丙、丁应对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 该选项表述正确,为本题正确答案。 【难度】易 【科目】民法 【考查角度】综合分析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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