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项选择题 2005年
商经法
难度:3
甲公司走私汽车获利人民币4000万元后,欲通过乙公司(非国有)的帐户将这笔资金换成外汇转移至香港,并说明可按资金数额的10%支付"手续费"。乙公司得知该笔资金为甲公司走私犯罪所得,仍同意为该资金转帐提供帐户,并在收取"手续费"400万元后,将该资金折换成438万美元,以预付货款为名汇往甲公司在香港的帐户。乙公司的行为构成:
选项
A. 走私罪(共犯)
B. 洗钱罪 ✓ 正确答案
C. 逃汇罪
D. 单位受贿罪
答案 B
📝 解析
【答案】B 【解析】 本题为不定项选择题,考查商经法知识点。 **选项A:** 走私罪(共犯)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选项B:** 洗钱罪 ✅ 该选项表述正确,为本题正确答案。 **选项C:** 逃汇罪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选项D:** 单位受贿罪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难度】中 【科目】商经法 【考查角度】陷阱辨析型
相关知识点
商经_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