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2006年 民法 难度:3

我国《合同法》第41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对该法律条文的下列哪种理解是错误的?

选项

A. 该法律条文规定的内容是法律原则 ✓ 正确答案
B. 格式条款本身追求的是法的效率或效益价值,该法律条文规定的内容追求的是法的正义价值
C. 该法律条文是对法的价值冲突的一种解决
D. 该法律条文规定了法律解释的方法和遵循的标准
答案 A

📝 解析

【答案】A 【解析】 本题为单选题,考查民法知识点。 **选项A:** 该法律条文规定的内容是法律原则 ✅ 该选项表述正确,为本题正确答案。 **选项B:** 格式条款本身追求的是法的效率或效益价值,该法律条文规定的内容追求的是法的正义价值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选项C:** 该法律条文是对法的价值冲突的一种解决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选项D:** 该法律条文规定了法律解释的方法和遵循的标准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难度】中 【科目】民法 【考查角度】陷阱辨析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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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_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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