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2006年
理论法
难度:1
下列关于法律解释的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选项
A. 法律解释作为法律职业技术的核心在任何有法律职业的国家中,其规则和标准没有不同
B. 法律解释方法是多种多样的,解释者往往只使用其中的一种方法
C. 法律解释不是可有可无的,而是必然存在于法律适用之中 ✓ 正确答案
D. 法律解释具有一定的价值取向性,因此,它是一种纯主观的活动,不具有客观性
答案 C
📝 解析
【答案】C 【解析】 本题为单选题,考查理论法知识点。 **选项A:** 法律解释作为法律职业技术的核心在任何有法律职业的国家中,其规则和标准没有不同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选项B:** 法律解释方法是多种多样的,解释者往往只使用其中的一种方法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选项C:** 法律解释不是可有可无的,而是必然存在于法律适用之中 ✅ 该选项表述正确,为本题正确答案。 **选项D:** 法律解释具有一定的价值取向性,因此,它是一种纯主观的活动,不具有客观性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难度】易 【科目】理论法 【考查角度】直接适用型
相关知识点
理论_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