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2006年 民事诉讼法 难度:1

某省高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某案,发现张某是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而一、二审法院将其遗漏。在这种情况下该省高级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选项

A. 可以通知张某参加诉讼,并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裁定撤销二审判决,发回二审法院重审
B. 可以通知张某参加诉讼,并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发回一审法院重审 ✓ 正确答案
C. 应当直接裁定撤销二审判决,发回二审法院重审
D. 只能直接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发回一审法院重审
答案 B

📝 解析

【答案】B 【解析】 本题为单选题,考查民事诉讼法知识点。 **选项A:** 可以通知张某参加诉讼,并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裁定撤销二审判决,发回二审法院重审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选项B:** 可以通知张某参加诉讼,并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发回一审法院重审 ✅ 该选项表述正确,为本题正确答案。 **选项C:** 应当直接裁定撤销二审判决,发回二审法院重审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选项D:** 只能直接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发回一审法院重审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难度】易 【科目】民事诉讼法 【考查角度】直接适用型

相关知识点

民诉_诉讼程序刑诉_审判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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