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2007年
民法
难度:1
对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 向债务人送达支付令时,债务人拒绝签收的,法院可以留置送达 ✓ 正确答案
B. 向债务人送达支付令时法院发现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可以公告送达
C. 支付令送达债务人之后,在法律规定的异议期间,支付令不具有法律效力
D. 债务人对支付令提出异议,通常以书面的形式,但书写异议书有困难的,也可以口头提出
答案 A
📝 解析
【答案】A 【解析】 本题为单选题,考查民法知识点。 **选项A:** 向债务人送达支付令时,债务人拒绝签收的,法院可以留置送达 ✅ 该选项表述正确,为本题正确答案。 **选项B:** 向债务人送达支付令时法院发现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可以公告送达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选项C:** 支付令送达债务人之后,在法律规定的异议期间,支付令不具有法律效力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选项D:** 债务人对支付令提出异议,通常以书面的形式,但书写异议书有困难的,也可以口头提出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难度】易 【科目】民法 【考查角度】直接适用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