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ultiple_choice 2007年
民法
难度:5
甲有一子一女,二人请了保姆乙照顾甲。甲为感谢乙,自书遗嘱,表示其三间房屋由两个子女平分,所有现金都赠给乙。后甲又立下书面遗嘱将其全部现金分给两个子女。不久甲去世。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选项
A. 甲的前一遗嘱无效 ✓ 正确答案
B. 甲的后一遗嘱无效 ✓ 正确答案
C. 所有现金应归甲的两个子女所有
D. 所有现金应归乙所有 ✓ 正确答案
答案 ABD
📝 解析
【答案】ABD 【解析】 本题为多选题,考查民法知识点。 **选项A:** 甲的前一遗嘱无效 ✅ 该选项表述正确,为本题正确答案。 **选项B:** 甲的后一遗嘱无效 ✅ 该选项表述正确,为本题正确答案。 **选项C:** 所有现金应归甲的两个子女所有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选项D:** 所有现金应归乙所有 ✅ 该选项表述正确,为本题正确答案。 【难度】难 【科目】民法 【考查角度】直接适用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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