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项选择题 2007年 商经法 难度:1

关于甲与乙公司之间关系,表述正确的是:

选项

A. 乙公司虽在3月21日没有付款,但不应承担违约责任
B. 甲3月20日电话中关于将不交货的表示构成违约
C. 甲不需承担不能交付标的物的违约责任 ✓ 正确答案
D. 乙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 正确答案
答案 CD

📝 解析

【答案】CD 【解析】 本题为不定项选择题,考查商经法知识点。 **选项A:** 乙公司虽在3月21日没有付款,但不应承担违约责任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选项B:** 甲3月20日电话中关于将不交货的表示构成违约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选项C:** 甲不需承担不能交付标的物的违约责任 ✅ 该选项表述正确,为本题正确答案。 **选项D:** 乙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 该选项表述正确,为本题正确答案。 【难度】易 【科目】商经法 【考查角度】直接适用型

相关知识点

商经_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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