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项选择题 2008年
商经法
难度:3
天利公司将李某再派遣到自己的子公司,被李某拒绝。天利公司遂以李某不服从工作安排为由将其退回松园公司。随后,松园公司以李某已无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对此,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选项
A. 天利公司可以对李某进行再派遣,但不能因李某拒绝而将其退回 ✓ 正确答案
B. 松园公司不得因李某已无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
C. 李某可以将天利公司或者松园公司作为被申请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D. 李某可以就其因劳动合同解除而受到的损失,请求天利公司和松园公司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 A
📝 解析
【答案】A 【解析】 本题为不定项选择题,考查商经法知识点。 **选项A:** 天利公司可以对李某进行再派遣,但不能因李某拒绝而将其退回 ✅ 该选项表述正确,为本题正确答案。 **选项B:** 松园公司不得因李某已无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选项C:** 李某可以将天利公司或者松园公司作为被申请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选项D:** 李某可以就其因劳动合同解除而受到的损失,请求天利公司和松园公司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难度】中 【科目】商经法 【考查角度】直接适用型
相关知识点
民法_合同商经_公司商经_经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