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2008年
商经法
难度:3
黄河公司以其房屋作抵押,先后向甲银行借款100万元,乙银行借款300万元,丙银行借款500万元,并依次办理了抵押登记。后丙银行与甲银行商定交换各自抵押权的顺位,并办理了变更登记,但乙银行并不知情。因黄河公司无力偿还三家银行的到期债务,银行拍卖其房屋,仅得价款600万元。关于三家银行对该价款的分配,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 甲银行100万元、乙银行300万元、丙银行200万元
B. 甲银行得不到清偿、乙银行100万元、丙银行500万元
C. 甲银行得不到清偿、乙银行300万元、丙银行300万元
D. 甲银行100万元、乙银行200万元、丙银行300万元 ✓ 正确答案
答案 D
📝 解析
【答案】D 【解析】 本题为单选题,考查商经法知识点。 **选项A:** 甲银行100万元、乙银行300万元、丙银行200万元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选项B:** 甲银行得不到清偿、乙银行100万元、丙银行500万元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选项C:** 甲银行得不到清偿、乙银行300万元、丙银行300万元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选项D:** 甲银行100万元、乙银行200万元、丙银行300万元 ✅ 该选项表述正确,为本题正确答案。 【难度】中 【科目】商经法 【考查角度】直接适用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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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_物权商经_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