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2009年
民事诉讼法
难度:1
齐某起诉宋某要求返还借款八万元,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并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出庭传票,因被告宋某不在家,宋某的妻子代其签收了传票。开庭时,被告宋某未到庭。经查,宋某已离家出走,下落不明。关于法院对本案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 法院对本案可以进行缺席判决 ✓ 正确答案
B. 法院应当对被告宋某重新适用公告方式送达传票
C. 法院应当通知宋某的妻子以诉讼代理人的身份参加诉讼
D. 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答案 A
📝 解析
【答案】A 【解析】 本题为单选题,考查民事诉讼法知识点。 **选项A:** 法院对本案可以进行缺席判决 ✅ 该选项表述正确,为本题正确答案。 **选项B:** 法院应当对被告宋某重新适用公告方式送达传票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选项C:** 法院应当通知宋某的妻子以诉讼代理人的身份参加诉讼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选项D:** 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难度】易 【科目】民事诉讼法 【考查角度】直接适用型
相关知识点
民诉_诉讼程序刑诉_审判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