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2009年 刑法 难度:1

关于犯罪数额的计算,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 甲15周岁时携带凶器抢夺他人财物价值3万元;17周岁时抢劫他人财物价值2万元。甲的犯罪数额是5万元 ✓ 正确答案
B. 乙收受贿赂15万元,将其中3万元作为单位招待费使用。乙的犯罪数额是12万元
C. 丙第一次诈骗6万元,第二次诈骗12万元,但用其中6万元补偿第一次诈骗行为被害人的全部损失。丙的犯罪数额是6万元
D. 丁盗窃他人价值6,000元的手机,在销赃时夸大手机功能将其以1万元卖出。丁除成立盗窃罪外,还成立诈骗罪,诈骗数额是1万元
答案 A

📝 解析

【答案】A 【解析】 本题为单选题,考查刑法知识点。 **选项A:** 甲15周岁时携带凶器抢夺他人财物价值3万元;17周岁时抢劫他人财物价值2万元。甲的犯罪数额是5万元 ✅ 该选项表述正确,为本题正确答案。 **选项B:** 乙收受贿赂15万元,将其中3万元作为单位招待费使用。乙的犯罪数额是12万元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选项C:** 丙第一次诈骗6万元,第二次诈骗12万元,但用其中6万元补偿第一次诈骗行为被害人的全部损失。丙的犯罪数额是6万元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选项D:** 丁盗窃他人价值6,000元的手机,在销赃时夸大手机功能将其以1万元卖出。丁除成立盗窃罪外,还成立诈骗罪,诈骗数额是1万元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难度】易 【科目】刑法 【考查角度】陷阱辨析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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