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ultiple_choice 2010年 商经法 难度:3

澳门甲公司与内地乙公司的合同争议由内地一仲裁机构审理,甲公司最终胜诉。乙公司在广东、上海和澳门均有财产。基于这些事实,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 甲公司可分别向广东和上海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
B. 只有国务院港澳办提供的名单内的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才能被澳门法院认可与执行
C. 甲公司分别向内地和澳门法院申请执行的,内地法院应先行执行清偿 ✓ 正确答案
D. 两地法院执行财产总额不得超过依裁决和法律规定所确定的数额 ✓ 正确答案
答案 CD

📝 解析

【答案】CD 【解析】 本题为多选题,考查商经法知识点。 **选项A:** 甲公司可分别向广东和上海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选项B:** 只有国务院港澳办提供的名单内的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才能被澳门法院认可与执行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选项C:** 甲公司分别向内地和澳门法院申请执行的,内地法院应先行执行清偿 ✅ 该选项表述正确,为本题正确答案。 **选项D:** 两地法院执行财产总额不得超过依裁决和法律规定所确定的数额 ✅ 该选项表述正确,为本题正确答案。 【难度】中 【科目】商经法 【考查角度】直接适用型

相关知识点

民法_合同民诉_仲裁执行商经_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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