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2010年
民法
难度:1
甲将一辆汽车以15万元卖给乙,乙付清全款,双方约定七日后交付该车并办理过户手续。丙知道此交易后,向甲表示愿以18万元购买,甲当即答应并与丙办理了过户手续。乙起诉甲、丙,要求判令汽车归己所有,并赔偿因不能及时使用汽车而发生的损失。关于该汽车的归属,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选项
A. 归乙所有,甲、丙应赔偿乙的损失 ✓ 正确答案
B. 归乙所有,乙只能请求甲承担赔偿责任
C. 归丙所有,但甲、丙应赔偿乙的损失
D. 归丙所有,但丙应赔偿乙的损失
【考点】一物二卖
【司法部答案】A
【万国答案】无
【解析】《物权法》第23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24条规定,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本题中汽车所有权的转移因甲丙办理了过户登记,所以应当归丙,AB项排除。但是只有甲应当对乙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其损失,所以本题没有答案。司法部答案为A,但是本题甲乙之间的买卖并没有完成交付,所有权没有转移到乙,即使丙知道交易,但是由于甲出卖给丙是自己的汽车不是无权处分,所以本题A不正确。对于甲丙赔偿乙的损失问题,甲丙不属于恶意串通,所有权没有转移,丙侵害的只是债权,根据合同相对性,只能甲对乙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 A
📝 解析
【答案】A 【解析】 本题为单选题,考查民法知识点。 **选项A:** 归乙所有,甲、丙应赔偿乙的损失 ✅ 该选项表述正确,为本题正确答案。 **选项B:** 归乙所有,乙只能请求甲承担赔偿责任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选项C:** 归丙所有,但甲、丙应赔偿乙的损失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选项D:** 归丙所有,但丙应赔偿乙的损失 【考点】一物二卖 【司法部答案】A 【万国答案】无 【解析】《物权法》第23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24条规定,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本题中汽车所有权的转移因甲丙办理了过户登记,所以应当归丙,AB项排除。但是只有甲应当对乙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其损失,所以本题没有答案。司法部答案为A,但是本题甲乙之间的买卖并没有完成交付,所有权没有转移到乙,即使丙知道交易,但是由于甲出卖给丙是自己的汽车不是无权处分,所以本题A不正确。对于甲丙赔偿乙的损失问题,甲丙不属于恶意串通,所有权没有转移,丙侵害的只是债权,根据合同相对性,只能甲对乙承担赔偿责任。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难度】易 【科目】民法 【考查角度】陷阱辨析型
相关知识点
刑诉_审判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