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2011年
商经法
难度:1
甲公司对乙公司享有10万元债权,乙公司对丙公司享有20万元债权。甲公司将其债权转让给丁公司并通知了乙公司,丙公司未经乙公司同意,将其债务转移给戊公司。如丁公司对戊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戊公司下列哪一抗辩理由能够成立?
选项
A. 甲公司转让债权未获乙公司同意
B. 丙公司转移债务未经乙公司同意 ✓ 正确答案
C. 乙公司已经要求戊公司偿还债务
D. 乙公司、丙公司之间的债务纠纷有仲裁条款约束
答案 B
📝 解析
【答案】B 【解析】 本题为单选题,考查商经法知识点。 **选项A:** 甲公司转让债权未获乙公司同意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选项B:** 丙公司转移债务未经乙公司同意 ✅ 该选项表述正确,为本题正确答案。 **选项C:** 乙公司已经要求戊公司偿还债务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选项D:** 乙公司、丙公司之间的债务纠纷有仲裁条款约束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难度】易 【科目】商经法 【考查角度】陷阱辨析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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