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2013年
商经法
难度:3
张某居住在深圳,2008年3月被深圳某公司劳务派遣到马来西亚工作,2010年6月回深圳,转而受雇于香港某公司,其间每周一到周五在香港上班,周五晚上回深圳与家人团聚。2012年1月,张某离职到北京治病,2013年6月回深圳,现居该地。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不考虑该法生效日期的因素)和司法解释,关于张某经常居所地的认定,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选项
A. 2010年5月,在马来西亚
B. 2011年12月,在香港
C. 2013年4月,在北京
D. 2008年3月至今,一直在深圳 ✓ 正确答案
答案 D
📝 解析
【答案】D 【解析】 本题为单选题,考查商经法知识点。 **选项A:** 2010年5月,在马来西亚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选项B:** 2011年12月,在香港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选项C:** 2013年4月,在北京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选项D:** 2008年3月至今,一直在深圳 ✅ 该选项表述正确,为本题正确答案。 【难度】中 【科目】商经法 【考查角度】直接适用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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