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2013年
民事诉讼法
难度:1
关于简易程序的简便性,下列哪一表述是不正确的?
选项
A. 受理程序简便,可以当即受理,当即审理
B. 审判程序简便,可以不按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的顺序进行
C. 庭审笔录简便,可以不记录诉讼权利义务的告知、原被告的诉辩意见等通常性程序内容 ✓ 正确答案
D. 裁判文书简便,可以简化裁判文书的事实认定或判决理由部分
答案 C
📝 解析
【答案】C 【解析】 本题为单选题,考查民事诉讼法知识点。 **选项A:** 受理程序简便,可以当即受理,当即审理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选项B:** 审判程序简便,可以不按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的顺序进行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选项C:** 庭审笔录简便,可以不记录诉讼权利义务的告知、原被告的诉辩意见等通常性程序内容 ✅ 该选项表述正确,为本题正确答案。 **选项D:** 裁判文书简便,可以简化裁判文书的事实认定或判决理由部分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难度】易 【科目】民事诉讼法 【考查角度】直接适用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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