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2013年
民法
难度:1
甲、乙和丙于2012年3月签订了散伙协议,约定登记在丙名下的合伙房屋归甲、乙共有。后丙未履行协议。同年8月,法院判决丙办理该房屋过户手续,丙仍未办理。9月,丙死亡,丁为其唯一继承人。12月,丁将房屋赠给女友戊,并对赠与合同作了公证。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选项
A. 2012年3月,甲、乙按份共有房屋
B. 2012年8月,甲、乙按份共有房屋
C. 2012年9月,丁为房屋所有人 ✓ 正确答案
D. 2012年12月,戊为房屋所有人
答案 C
📝 解析
【答案】C 【解析】 本题为单选题,考查民法知识点。 **选项A:** 2012年3月,甲、乙按份共有房屋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选项B:** 2012年8月,甲、乙按份共有房屋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选项C:** 2012年9月,丁为房屋所有人 ✅ 该选项表述正确,为本题正确答案。 **选项D:** 2012年12月,戊为房屋所有人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难度】易 【科目】民法 【考查角度】直接适用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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