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ultiple_choice 2014年
民法
难度:5
甲骑车经过乙公司在小区内的某施工场 地时,由于施工场地湿滑摔倒致骨折,遂诉至法 院请求赔偿。由于《民法通则》对“公共场所”没有 界定,审理过程中双方对施工场地是否属于《民 法通则》中的“公共场所''产生争议。法官参考《刑 法》《集会游行示威法》等法律和多个地方性法规 对“公共场所”的规定后,对“公共场所''作出解释, 并据此判定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关于此案,下 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 法官对“公共场所”的具体含义的证成属 于外部证成 ✓ 正确答案
B. 法官运用了历史解释方法
C. 法官运用了体系解释方法 ✓ 正确答案
D. 该案表明,同一个术语在所有法律条文中 的含义均应作相同解释 ✓ 正确答案
答案 ACD
📝 解析
【答案】ACD 【解析】 本题为多选题,考查民法知识点。 **选项A:** 法官对“公共场所”的具体含义的证成属 于外部证成 ✅ 该选项表述正确,为本题正确答案。 **选项B:** 法官运用了历史解释方法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选项C:** 法官运用了体系解释方法 ✅ 该选项表述正确,为本题正确答案。 **选项D:** 该案表明,同一个术语在所有法律条文中 的含义均应作相同解释 ✅ 该选项表述正确,为本题正确答案。 【难度】难 【科目】民法 【考查角度】综合分析型
相关知识点
商经_公司理论_法史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