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ultiple_choice 2014年 刑法 难度:5

2012年外国人约翰来到中国,成为某合资企业经理,迄今一直居住在北京。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约翰获得的下列哪些收入应在我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选项

A. 从该合资企业领取的薪金
B. 出租其在华期间购买的房屋获得的租金
C. 在中国某大学开设讲座获得的酬金
D. 在美国杂志上发表文章获得的稿酬 ✓ 正确答案
答案 D

📝 解析

【答案】D 【解析】 本题为多选题,考查刑法知识点。 **选项A:** 从该合资企业领取的薪金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选项B:** 出租其在华期间购买的房屋获得的租金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选项C:** 在中国某大学开设讲座获得的酬金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选项D:** 在美国杂志上发表文章获得的稿酬 ✅ 该选项表述正确,为本题正确答案。 【难度】难 【科目】刑法 【考查角度】直接适用型

相关知识点

民法_合同民法_侵权刑法_总则刑法_财产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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