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ultiple_choice 2014年
民法
难度:3
中国甲公司与德国乙公司签订了出口红 枣的合同,约定品质为二级,信用证方式支付。 后因库存二级红枣缺货,甲公司自行改装一级红 枣,虽发票注明品质为一级,货价仍以二级计收。 但在银行办理结汇时遭拒付。根据相关公约和 惯例,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 甲公司应承担交货不符的责任 ✓ 正确答案
B. 银行应在审查货物的真实等级后再决定 是否收单付款 ✓ 正确答案
C. 银行可以以发票与信用证不符为由拒绝 收单付款
D. 银行应对单据记载的发货人甲公司的诚 信负责
答案 AB
📝 解析
【答案】AB 【解析】 本题为多选题,考查民法知识点。 **选项A:** 甲公司应承担交货不符的责任 ✅ 该选项表述正确,为本题正确答案。 **选项B:** 银行应在审查货物的真实等级后再决定 是否收单付款 ✅ 该选项表述正确,为本题正确答案。 **选项C:** 银行可以以发票与信用证不符为由拒绝 收单付款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选项D:** 银行应对单据记载的发货人甲公司的诚 信负责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难度】中 【科目】民法 【考查角度】陷阱辨析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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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_合同商经_公司三国_国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