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项选择题 2016年
商经法
难度:1
零盛公司的两个股东是甲公司和乙公 司。甲公司持股70%并派员担任董事长,乙公司 持股30%。后甲公司将零盛公司的资产全部用 于甲公司的一个大型投资项目,待债权人丙公司 要求零盛公司偿还货款时,发现零盛公司的资产 不足以清偿。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 甲公司对丙公司应承担清偿责任
B. 甲公司和乙公司按出资比例对丙公司承 担清偿责任
C. 甲公司和乙公司对丙公司承担连带清偿 责任
D. 丙公司只能通过零盛公司的破产程序来 受偿 ✓ 正确答案
答案 D
📝 解析
【答案】D 【解析】 本题为不定项选择题,考查商经法知识点。 **选项A:** 甲公司对丙公司应承担清偿责任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选项B:** 甲公司和乙公司按出资比例对丙公司承 担清偿责任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选项C:** 甲公司和乙公司对丙公司承担连带清偿 责任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选项D:** 丙公司只能通过零盛公司的破产程序来 受偿 ✅ 该选项表述正确,为本题正确答案。 【难度】易 【科目】商经法 【考查角度】直接适用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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