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项选择题 2016年
刑法
难度:1
某地发生一起以爆炸手段故意杀人致多 人伤亡的案件。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王某被确 定为犯罪嫌疑人。关于本案辨认,下列哪一选项 是正确的?
选项
A. 证人甲辨认制造爆炸物的工具时,混杂了 另外4套同类工具
B. 证人乙辨认犯罪嫌疑人时未同步录音或 录像,辨认笔录不得作为定案的依据
C. 证人丙辨认犯罪现场时没有见证人在场, 辨认笔录不得作为定案的依据
D. 王某作为辨认人时,陪衬物不受数量的 限制 ✓ 正确答案
答案 D
📝 解析
【答案】D 【解析】 本题为不定项选择题,考查刑法知识点。 **选项A:** 证人甲辨认制造爆炸物的工具时,混杂了 另外4套同类工具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选项B:** 证人乙辨认犯罪嫌疑人时未同步录音或 录像,辨认笔录不得作为定案的依据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选项C:** 证人丙辨认犯罪现场时没有见证人在场, 辨认笔录不得作为定案的依据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选项D:** 王某作为辨认人时,陪衬物不受数量的 限制 ✅ 该选项表述正确,为本题正确答案。 【难度】易 【科目】刑法 【考查角度】直接适用型
相关知识点
刑法_总则刑法_人身及其他刑诉_强制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