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项选择题 2018年
刑法
难度:3
未成年人甲(17周岁,还有两个月满18周岁)涉嫌故意伤害罪(轻伤)被A区公安机关立案侦查,A区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将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两日后甲满18周岁。A区人民检察院对案件进行审查后决定附条件不起诉。在考验期间,甲犯新的盗窃罪,A区人民检察院对甲作出撤销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并向A区法院提起公诉。关于本案的诉讼程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 A区法院应当对本案公开审判,但不得组织人员旁听 ✓ 正确答案
B. A区法院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应当征得他的父亲同意才能适用
C. 本案中A区人民检察院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是违法的
D. A区法院立案时甲未满20周岁,本案应当由少年法庭审理 ✓ 正确答案
答案 AD
📝 解析
《刑事诉讼法解释》第474条规定,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应当征求未成年被吿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的意见。上述人员提出异议的,不适用简易程序。由此可见,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不仅要征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还得征得辩护人的同意才能适用。据此,B项错误。《刑事诉讼法》第282条第1款规定,对于未成年人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规定的犯罪,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检察院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以前,应当听取公安机关、被害人的意见。本案中,甲在犯罪时未满18周岁,涉嫌故意伤害罪(轻伤),可能判处1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可以对其决定附条件不起诉,故C项错误。
相关知识点
犯罪刑罚故意刑事诉讼法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