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2018年 民法 难度:3

2012年5月10日,张楠(男)和李霞(女)结婚。婚后,生育一子张军。从2013年2月起二人感情不和,张楠前往深圳打工,并结识打工妹何芸。二人自2015年2月开始同居,并生于一子张强。2016年1月,张楠因病住院,于2月1日亲笔书写一份遗嘱称:"死后将自己的所有遗产留给何芸。”但未注明年月日。2017年10月,张楠去世。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表示是错误的?

选项

A. 张楠的遗嘱无效,何芸不能继承张楠的遗产
B. 李霞有权继承张楠的遗产
C. 张军是张楠的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
D. 张强不能继承张楠的遗产 ✓ 正确答案
答案 D

📝 解析

本题中,何芸并非张楠的配偶,所以无权继承。李霞(配偶)、张军(婚生子)和张强(非婚生子)均是张楠的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故ABC项正确,D项错误。

相关知识点

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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