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ultiple_choice 2019年
理论法
难度:3
郭蓉和王倩设立火凤凰火锅店(普通合伙企业),出资比例分别是80%和20%,合伙协议约定郭蓉是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后郭蓉聘请国外留学回来的表妹小黄担任火锅店的经营管理人员全权负责火锅店的运营事务。王倩后来得知此消息但未对此事表态。小黄大胆地更换了火锅店的大厨和服务员,火锅店生意日渐好转,终扭亏为盈。一年后,为扩大火锅店的规模,小黄以合伙企业名义向小李借款10万用于火锅店的经营,并以火锅店的店面做抵押。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选项
A. 小黄无权以火锅店店面做抵押 ✓ 正确答案
B. 小黄无权更换大厨和服务员
C. 小黄自王倩同意后正式成为火锅店的经营管理人员 ✓ 正确答案
D. 小黄无权以合伙企业名义向小李借款
答案 AC
📝 解析
《合伙企业法》第31条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致同意:(D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4)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5)以含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含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作为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事务执行人,郭蓉并没有单独决定聘请经营管理人员的权利,其越权聘任的情形被王倩知情后,王倩未就此事表态视为对此聘任结果的追认.故此时的聘任结果生效,小黄自王倩同意后正式成为火锅店的经营管理人员。用含伙企业店面设定抵押系处分合伙企业不动产的行为.依法应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所以小黄作为经营管理人员无权实施此行为,故AC项正确。更换火锅店的大厨和服务员以及借款均属于合伙企业正常的经营范围,无法定特殊情形,小黄作为经营管理人员被授权全权负责火锅店的运营事务,有权代表合伙企业实施此行为,故BD项错误。
相关知识点
担保抵押执行权利合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