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2019年 民法 难度:3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 出票人签章和收款人名称都是票据的绝对记载事项,一旦缺少则票据无效
B. 甲向乙购买了总价值为10万的一批货物,于是甲向乙背书转让一张丙为出票人、丁为付款银行的即期汇票,乙要求甲提供保证,甲可以直接请求丙和丁作为共同保证人
C. 张某向李某开出一张汇票,并且在票据背面记载“不得转让”,李某又将票据转让给唐某。李某向唐某转让票据的行为有效,但唐某被拒付后不得向张某追索
D. 持票人丢失票据以后,可以在提供足额担保的条件下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付款人付款 ✓ 正确答案
答案 D

📝 解析

三大票据的绝对记载事项不同,不能一概而论,A项错误。保证人不能是票据债务人,包括付款人和前手,R项错误。张某出票时记载不得转让,后手再转让的,转让行为无效,C项错误。由《票据法》的相关规定可知,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三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持票人丢失票据以后,可以在提供足额担保的条件下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付款人付款,故D项正确。

相关知识点

起诉民法债务担保保证

在法神龙虾小程序中练习更多真题

2200+ 历年真题 · AI 诊断薄弱点 · 7维得分预测

打开小程序继续练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