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ultiple_choice 2019年
民法
难度:3
孙某设立的甲个人独资企业解散,乙公司是甲企业的债权人,甲企业清算结束,乙公司的债权未得到清偿,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选项
A. 如果甲企业清算时,通知了乙公司,乙公司未申报债权,甲企业清算结束后,孙某对乙公司的责任消灭 ✓ 正确答案
B. 乙公司对孙某的债权受到2年诉讼时效的限制 ✓ 正确答案
C. 孙某对乙公司的责任期限不适用中止、中断和延长
D. 孙某对乙公司的责任期限为5年,自乙公司对甲企业的债权成立之日起算 ✓ 正确答案
答案 ABD
📝 解析
考查个人独资企业的责任承担。法律依据为《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8条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的期限是不变期间,不适用中止、中断和延长,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并且即使债权人应申报债务而未申报,原投资人也应在5年内对原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故AB项错误,C项正确。5年期限从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起算,不是从债权人对个人独资企业的债权发生日起算,故D项错误。
相关知识点
中止债权债务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