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ultiple_choice 2019年
民法
难度:3
家住甲市A区的李某,在七夕情人节当天在淘宝网上购买了位于乙市B区的“玫瑰有约”花店的99朵玫瑰花,送给位于丙市C区的女友,直接由花店送达女友住处。女友收到后发现玫瑰花已经枯萎,经与花店协商未果,李某向甲市A区法院起诉该花店。法院受理后认为没有管辖权,遂将案件移送丙市C区法院。关于本案的管辖,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选项
A. 甲市A区法院有管辖权
B. 乙市B区法院有管辖权 ✓ 正确答案
C. 丙市C区法院有管辖权 ✓ 正确答案
D. 甲市A区法院移送管辖不符合法律规定
答案 BC
📝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解释》第20条规定:“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因此A项错误,BC项正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因此D项错误。
相关知识点
管辖民法合同买卖民事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