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2020年 民法 难度:3

看守所值班武警甲擅离职守,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乙趁机逃走,但刚跑到监狱外的树林即被抓回。关于本案,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选项

A. 甲主观上是过失,乙是故意 ✓ 正确答案
B. 甲、乙是事前无通谋的共犯
C. 甲构成私放在押人员罪
D. 乙不构成脱逃罪
答案 A

📝 解析

看守所值班武警甲擅离职守,导致乙趁机逃走,并非甲故意将乙放走,因此,甲主观上是过失;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乙出于脱逃的故意.实施脱逃行为,乙主观上是故意。因此A项正确。共同犯罪的成立要求行为人之间存在共同的犯罪故意,其中一人为过失的"不构成共犯。因此B项错误。私放在押人员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此罪,本题中甲主观上是过失,不是故意,因此不构成私放在押人员罪。因此C项错误。只要实施脱逃行为即成立脱逃罪,如果行为人摆脱了监管机关和监管人员的实力支配(控制),则成立脱逃罪的既遂。因此D项错误。

相关知识点

犯罪故意过失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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