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ultiple_choice 2020年 民法 难度:3

下列关于探望权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选项

A. 探望权.的对象是未成年子女和成年子女 ✓ 正确答案
B. 探望权的主体除了父母之外还包括了孩子的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 正确答案
C.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协助探望权的行使,如果拒绝履行协助义务的,可以对其强制执行 ✓ 正确答案
D. 生效的离婚判决中未涉及探望权的,当事人无权单独就探望权起诉 ✓ 正确答案
答案 ABCD

📝 解析

《民法典》第1086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探望权是亲权的延伸和应有之含义,探望权的对象应当是未成年子女,故A项错误。 探望权的主体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没有探望权,故B项错误。 执行有限原则告诉我们探望行为不能直接强制执行,故C项错误。 D项错误之处在于否认了探望权的独立性和法定性,探望权可以单独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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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起诉民法离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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