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ultiple_choice 2020年 民法 难度:3

甲有价值10万元的玉石一块。甲与乙订立玉石买卖合同:约定价款11万元,3日后乙付款取玉石。随后甲又向乙提出,再借用玉石把玩几天,乙表示同意。隔天,不知情的丙找到甲,表示愿以12万元购买该玉石,甲同意并当场将玉石交给丙。丙在回家路上将玉石丢失被丁拾得,丁通过自己正规的古玩店将其卖给戊。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选项

A. 该玉石所有权人的先后顺序是甲、乙、丙
B. 真正所有权人基于所有权请求戊返还玉石不受时间限制 ✓ 正确答案
C. 真正所有权人可以无偿追回玉石 ✓ 正确答案
D. 戊已取得该玉石的所有权,原所有权人无权请求返还该玉石 ✓ 正确答案
答案 BCD

📝 解析

《民法典》第228条规定:“动产物权转让时,当事人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根据《民法典》规定,动产所有权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为:(1)动产占有人实施无权处分;(2)标的物须为占有委托物(盗赃、遗失物、漂流物、埋藏物等为占有脱离物,原则上不能善意取得);(3)受让人受让动产时主观上为善意:(4)约定以合理的价格受让;(5)已经完成交付。本题中,“再借用玉石把玩几天,乙表示同意”表明甲、乙通过占有改定方式完成交付,所有权人从甲变更为乙,此时甲再将玉石出卖给丙构成无权处分,但因丙主观上是善意的,丙可以善意取得该玉石的所有权。后玉石丢失,因为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所以该玉石所有权人的先后顺序是甲、乙、丙.故A项正确。《民法典》第312条规定:“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是.宓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本题中,真正所有权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2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故B项错误。戊是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玉石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属于有偿取回.故(、项错误。对于遗失物.戊不能善意取得,所有权人有权追回.故D项错误。

相关知识点

民法物权所有权占有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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