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2021年
民事诉讼法
难度:3
王某与甲公司订立合同,联合建设某房地产项目。项目完工后,王某多次要求项目结算无果,将甲公司诉至法院,诉请进行项目结算并均分项目利润1000万元。诉讼过程中,王某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甲公司提交涉案房地产项目的费用明细账簿。关于王某提出的申请,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详细解析 选项A分析:做法/内容: 应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提出申请。
选项
A. 王某应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提出申请
B. 如甲公司否认控制账簿,应由法院作出判断
C. 法院审查王某的申请,应听取甲公司意见
D. 法院认为王某申请理由不成立,应裁定驳回 ✓ 正确答案
答案 D
📝 解析
法律依据: 《民诉法解释》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书证在对方当事人控制之下的,承担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 判断: 正确。 选项B分析: 做法/内容: 如甲公司否认控制账簿,应由法院作出判断。 法律依据: 《民事证据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对方当事人否认控制书证的,人民法院应根据法律规定、习惯等因素,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作出综合判断。 判断: 正确。 选项C分析: 做法/内容: 法院审查申请,应听取甲公司意见。 法律依据: 《民事证据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对申请进行审查时,应听取对方当事人意见。 判断: 正确。 选项D分析: 做法/内容: 理由不成立的,应裁定驳回。 法律依据: 《民事证据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理由不成立的,"通知"申请人,而非"裁定驳回"。 判断: 错误。 总结: 本题考察书证提出命令的申请和审查程序,核心是理由不成立的通知申请人而非裁定驳回。 【知识点】民事诉讼法 › 证据 › 书证提出命令 💡 书证提出命令申请应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理由不成立的应通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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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证据书证提出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