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2021年 民法 难度:3

甲、乙是大学室友,关系密切。乙遭遇金融危机导致生活潦倒,甲与其妻子商议后,决定赠与其一套房屋。但为了避免他人议论,于是与乙商定,对外宣称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后甲、乙办理过户登记。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详细解析 选项A分析:做法/内容: 赠与合同有效,过户登记前甲享有任意撤销权。

选项

A. 甲、乙之间的赠与合同有效,办理过户登记前甲享有任意撤销权
B. 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
C. 如果办理过户登记后,甲、乙酒后发生口角,乙过失致甲死亡,甲的继承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6个月内撤销赠与
D. 在C项情形下,如果乙已经将房屋转让给第三人,甲的继承人在撤销合同后,均可请求第三人返还房屋 ✓ 正确答案
答案 D

📝 解析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以虚假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是虚假意思表示,无效。真实意思为赠与,且无不合法之处,赠与合同有效。《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财产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判断: 正确。 选项B分析: 做法/内容: 买卖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 买卖合同是双方串通的虚假意思表示,无效。 判断: 正确。 选项C分析: 做法/内容: 乙过失致甲死亡,甲的继承人可自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6个月内撤销赠与。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四条规定,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的,赠与人的继承人可以撤销赠与,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判断: 正确。 选项D分析: 做法/内容: 撤销合同后,均可请求第三人返还房屋。 法律依据: 若第三人构成善意取得,甲在撤销后不能主张第三人返还。 判断: 错误。 总结: 本题考察虚伪意思表示与善意取得的竞合,核心是第三人善意取得时,撤销权人不能主张返还。 【知识点】民法 › 法律行为 › 虚伪意思表示 💡 虚伪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受赠人致赠与人死亡的,继承人可撤销赠与。

相关知识点

民法法律行为虚伪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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