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某等人多次预谋通过爆炸抢劫银行运钞车。为方便跟踪运钞车,郑某等人于2012年4月6日杀害一车主,将其面包车开走(事实一)。后郑某等人制作了爆炸装置,并多次开面包车跟踪某银行运钞车,了解运钞车到某储蓄所收款的情况。郑某等人摸清运钞车情况后,于同年6月8日将面包车推下山崖(事实二)。同年6月11日,郑某等人将放有爆炸装置的自行车停于储蓄所门前。当运钞车停在该所门前押款人员下车提押款时(当时附近没有行人),郑某遥控引爆爆炸装置,致2人死亡4人重伤(均为运钞人员),运钞车中的230万元人民币被劫走(事实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 解析
第100题(不定项) 【题干】郑某等人多次预谋通过爆炸抢劫银行运钞车。为方便跟踪运钞车,郑某等人于2012年4月6日杀害一车主,将其面包车开走(事实一)。后郑某等人制作了爆炸装置,并多次开面包车跟踪某银行运钞车,了解运钞车到某储蓄所收款的情况。郑某等人摸清运钞车情况后,于同年6月8日将面包车推下山崖(事实二)。同年6月11日,郑某等人将放有爆炸装置的自行车停于储蓄所门前。当运钞车停在该所门前押款人员下车提押款时(当时附近没有行人),郑某遥控引爆爆炸装置,致2人死亡4人重伤(均为运钞人员),运钞车中的230万元人民币被劫走(事实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非法占有目的包括排除意思与利用意思 B.对抢劫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应与盗窃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作相同理解 C.郑某等人在利用面包车后毁坏面包车的行为,不影响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 D.郑某等人事后毁坏面包车的行为属于不可罚的事后行为 【正确答案】ABCD 【科目】刑法【难度】★★★ 详细解析 选项A分析:做法/内容:非法占有目的包括排除意思与利用意思。 法律依据:非法占有目的由排除意思和利用意思构成,两种意思缺一不可。 判断:正确。 选项B分析: 做法/内容:对抢劫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应与盗窃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作相同理解。 法律依据:非法占有目的是取得型财产犯罪的条件之一,抢劫罪和盗窃罪同属取得型财产犯罪,其非法占有目的应当具有相同的含义。 判断:正确。 选项C分析: 做法/内容:毁坏面包车的行为不影响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 法律依据:郑某等人虽有毁坏面包车的行为,但其目的是利用该面包车达成其目标,即具备利用意思,因此仍然存在非法占有目的。 判断:正确。 选项D分析: 做法/内容:事后毁坏面包车的行为属于不可罚的事后行为。 法律依据:郑某等人已通过盗窃行为侵害了面包车主对面包车的占有,后续的毁坏行为没有进一步损害法益,属于抢劫(或盗窃)的事后不可罚行为。 判断:正确。 总结:本题考察非法占有目的的构成、财产犯罪中非法占有目的的统一理解,以及不可罚的事后行为的认定。 【知识点】刑法›侵犯财产罪›非法占有目的 💡非法占有目的包括排除意思和利用意思,抢劫罪和盗窃罪的非法占有目的含义相同;事后毁坏赃物属不可罚的事后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