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某和熊某毗邻而居。熊某在其居住楼顶为50只鸽子搭建了一座鸽舍。苏某以养鸽行为严重影响居住环境为由,将熊某诉至法院,要求熊某拆除鸽棚,赔礼道歉。法院判定原告诉求不成立。关于本案,下列哪一判断是错误的?
选项
📝 解析
第42题(单选题) 【题干】苏某和熊某毗邻而居。熊某在其居住楼顶为50只鸽子搭建了一座鸽舍。苏某以养鸽行为严重影响居住环境为由,将熊某诉至法院,要求熊某拆除鸽棚,赔礼道歉。法院判定原告诉求不成立。关于本案,下列哪一判断是错误的? A.本案涉及的是安居权与养鸽权之间的冲突 B.从案情看,苏某的安居权属于宪法所规定的文化生活权利 C.从判决看,解决权利冲突首先看一个人在行使权利的同时是否造成对他人权利的实际侵害 D.本案表明,权利的行使与义务的承担相关联 【正确答案】B 【科目】理论法【难度】★★ 详细解析 选项A分析:做法/内容:本案涉及的是安居权与养鸽权之间的冲突。 法律依据:苏某主张安居权,熊某主张养鸽权,两者确实存在权利冲突。 判断:正确。 选项B分析: 做法/内容:苏某的安居权属于宪法所规定的文化生活权利。 法律依据:宪法规定的文化生活权利,指的是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安居权不属于文化生活权利,属于人身权或财产权范畴。 判断:错误。 选项C分析: 做法/内容:解决权利冲突首先看一个人在行使权利的同时是否造成对他人权利的实际侵害。 法律依据:法院判定原告诉求不成立,表明法院审查了熊某行使权利是否对苏某造成实际侵害,这是权利冲突解决的基本思路。 判断:正确。 选项D分析: 做法/内容:权利的行使与义务的承担相关联。 法律依据:苏某享有安居权的同时,也负有尊重他人权利(养鸽权)的义务,在必要范围内负有容忍的义务。 判断:正确。 总结:本题考察宪法规定的文化生活权利的范围,核心是安居权不属于文化生活权利。 【知识点】宪法学›公民基本权利›文化生活权利 💡宪法规定的文化生活权利包括科学研究、文艺创作等,安居权不属于文化生活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