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2022年 理论法 难度:2

关于古代刑事法律制度,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选项

A. 秦律重视故意与过失犯罪的区别。故意诬告者,施行反坐;主观上没有故意的,按告不审从轻处理
B. 文帝、景帝时期的刑罚改革,为结束传统肉刑制度,建立新的刑罚制度奠定了重要基础
C. 西晋时期,张斐解释"谋"是"二人对议",据此,"谋杀"指二人以上事先预谋的故意杀人,但是,《晋律》也承认单独谋杀 ✓ 正确答案
D. 清代认为,故杀是临时起意的故意杀人,谋杀是事先预谋的故意杀人
答案 C

📝 解析

第48题(单选题) 【题干】关于古代刑事法律制度,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秦律重视故意与过失犯罪的区别。故意诬告者,施行反坐;主观上没有故意的,按告不审从轻处理 B.文帝、景帝时期的刑罚改革,为结束传统肉刑制度,建立新的刑罚制度奠定了重要基础 C.西晋时期,张斐解释"谋"是"二人对议",据此,"谋杀"指二人以上事先预谋的故意杀人,但是,《晋律》也承认单独谋杀 D.清代认为,故杀是临时起意的故意杀人,谋杀是事先预谋的故意杀人 【正确答案】C 【科目】理论法【难度】★★ 详细解析 选项A分析:做法/内容:秦律重视故意与过失犯罪的区别。故意诬告者反坐,主观上没有故意的按告不审从轻处理。 法律依据:秦律确实重视故意与过失的区别,诬告反坐适用于故意诬告。 判断:正确。 选项B分析: 做法/内容:文帝、景帝时期的刑罚改革,为结束传统肉刑制度,建立新的刑罚制度奠定了重要基础。 法律依据:汉文帝、景帝时期的刑罚改革,废除了部分肉刑,为结束传统肉刑制度奠定了基础。 判断:正确。 选项C分析: 做法/内容:西晋张斐解释"谋"是"二人对议",但《晋律》也承认单独谋杀。 法律依据:战国至秦汉时期已出现谋杀概念。西晋张斐解释"谋杀"指二人以上事先预谋。但《晋律》并不承认单独谋杀,单独谋杀是后来发展的概念。选项"但是,《晋律》也承认单独谋杀"错误。 判断:错误。 选项D分析: 做法/内容:清代认为,故杀是临时起意的故意杀人,谋杀是事先预谋的故意杀人。 法律依据:清代谋杀概念定型,即有预谋的故意杀人,故杀是临时起意的故意杀人。 判断:正确。 总结:本题考察中国法制史中"谋杀"概念的发展,核心是《晋律》不承认单独谋杀。 【知识点】理论法›中国法制史›古代刑事制度 💡西晋张斐解释"谋杀"指二人以上预谋,《晋律》不承认单独谋杀。

相关知识点

理论法中国法制史古代刑事制度

在法神龙虾小程序中练习更多真题

2200+ 历年真题 · AI 诊断薄弱点 · 7维得分预测

打开小程序继续练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