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有王甲、王乙两个儿子,因不满王甲的职业规划,王某订立遗嘱载明自己全部遗产由王乙一人继承。王某去世后,为示兄弟情谊,王乙把自王某处继承的A画以市价出售,所得100万元全部赠送给了王甲。不久,王某生前的朋友李某请求工乙返还A画时,才知A画系李某委托王某代为保管的事实。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选项
📝 解析
【解析】①王乙通过继承取得A画、属于无偿受让,不属于以合理价格受让,根据《民法典》第311 条的规定,王乙未能善意取得对A 画的所有权。王乙将A画出售,属于无权处分,但是,A 画的受让人符合善意取得的全部要件,自王乙处受让A 画的受让人善意取得对A 画的所有权,李某对A画的所有权因此消灭。故C选项错误。②《民法典》第986条规定:"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民法典》第988条规定:"得利人已经将取得的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王乙通过继承取得对A 画的占有,对李某成立不当得利。王乙将A 画以市价出售,受让人已经善意取得A 画所有权,王乙获得的不当得利本身已经不能返还,应当采用变通的返还方法,由王乙向李某返还相应的价额(约100万元)。但是,王乙误以为A画归父亲王某所有且自己已经通过继承取得所有权,因此,王乙属于善意得利人,王乙将这100 万元赠与王甲,善意得利人王乙受利益已经不存在,王乙对李某免除返还不当得利的责任,由无偿受让该利益的第三人王甲对李某承担返还不当得利的责任。故A 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③王乙将A 画以市价出卖,A 画的受让人善意取得所有权,李某对A 画的所有权因此消灭,王乙的无权处分行为侵害了李某的所有权,但是,王乙主观上为善意,对自已的处分行为侵害李某的所有权无过错,不成立侵权。故D选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