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2023年 民法 难度:3

知名作曲家甲在一家二手书店翻看时,发现一个自己早年丢弃的笔记本,记载有甲上大学时的课堂笔记和甲上大学时创作的略显青涩的音乐作品的乐谱。甲提出购买,书店开价5000元。甲于是亮明身份,希望书店因此优惠,书店仍坚持报价5000元,并表示:"你不买,有的是人买!"。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选项

A. 甲对该笔记本仍享有所有权
B. 甲对该笔记本记载的音乐作品仍享有著作权 ✓ 正确答案
C. 若甲以5000元购买后反悔,甲可以遭受胁迫为由撤销
D. 若甲以5000元购买后反悔,甲可以显失公平为由撤销
答案 B

📝 解析

【解析】①该笔记本属于动产,甲曾为该笔记本的所有权人。甲丢弃该笔记本时,甲对该笔记本的所有权因甲的抛弃而消灭。甲抛弃后,该笔记本成为无主动产,他人可通过先占取得所有权。故A选项错误。②甲为该笔记本上书写的乐谱所记载的音乐作品的作者,根据 《著作权法》 第9条的规定,音乐作品创作完成时,甲原始取得著作权。同时,根据《著作权法》第22条与第23 条的规定,甲对该音乐作品享有的著作权,其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发表权与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截止于甲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 31 日。故B选项正确。③书店并未实施预告损害甲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权、财产权的威胁行为,因此,不成立胁迫。故C选项错误。④书店坚持以5000 元出售时,该笔记本的市价约为5000元,同时,书店也没有实施乘甲危难的行为,因此,不成立显失公平。故D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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