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遭受甲的胁迫,乙将其A画赠与不知情的丙,并交付。半年后,乙以遭受甲胁迫为由,诉请法院判决撤销乙、丙间的赠与合同,并请求丙向乙返还A画。诉讼中,丙主张并证明己将A画与不知情的工的B画互易并交付。后,法院判决撤销了赠与合同。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选项
📝 解析
【解析】①因遭受第三人甲的胁迫,乙将A 画赠与丙,虽然丙于赠与合同订立时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第三人甲胁迫的事实,但根据 《民法典》第150条的规定,遭受胁迫的乙享有撤销权。②赠与合同被撤销后,赠与合同自始无效,丙对A 画已经取得的所有权溯及自赠与合同成立时消灭,乙溯及自赠与合同成立之时恢复对A 画的所有权,因此,丙以A 画与丁的 B画互易,丙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但是,丁符合善意取得A画所有权的全部五个要件。根据 《民法典》第311条的规定,丁自受让A画交付时,善意取得对A画的所有权。故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③丁善意取得对A 画的所有权,乙对A 画的所有权因此消灭,善意取得为丁取得A 画所有权的法律上原因,丁取得A画所有权,对乙不成立不当得利。故C选项错误。④赠与被撤销后,赠与合同自始无效,丙基于该赠与合同取得的A 画,对乙成立给付型不当得利,乙对丙享有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但是,丙已经将取得的不当得利 A 画与丁所有的 B 画互易,并且丁已经善意取得对A画的所有权,在性质上,B画属于不当得利人丙以所得的不当得利 (A画)为标的,通过法律行为(互易合同)自丁处取得的对价(即"交易替代物"),丙取得B画并非直接基于乙对A画的所有权而发生,即B画不属于丙"基于不当得利更有所得",因此,乙不得基于不当得利请求权请求丙返还B画。同时,应当认定,因丁已经善意取得A 画所有权,丙自乙处取得的不当得利A画已经不能返还,应采用变通的返还方法,由丙向乙返还相应的价额 (A 画的市场价额)。故D选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