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项选择题 2023年 民法 难度:3

甲、乙在一水库边游玩时,经甲提议,甲、乙比赛打水漂。甲、乙各扔出了十几个石片,其中一个石片将正在水库中游泳的丙的脸部砸伤,但不能确定砸伤丙的石片是谁扔的。该水库禁止游泳,水库周边立有多块"禁止游泳"的宣传牌。关于丙遭受的人身损害应如何承担责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选项

A. 甲承担第一顺位的责任,乙承担补充责任
B. 甲、乙承担按份责任
C. 甲、乙承担连带责任 ✓ 正确答案
D. 丙自己承担部分责任 ✓ 正确答案
答案 CD

📝 解析

①甲、乙的行为符合以下五个条件:第一,甲、乙均实施了足以致人损害的加害行为(打水漂);第二,甲、乙的行为具有时空关联性;第三,其中一个人的行为给丙造成人身损害;第四,难以确定是甲的行为还是乙的行为造成了丙的损害;第五,甲、乙主观上不属于共同故意。根据《民法典》第1170条的规定,甲、乙的行为成立共同危险行为,对丙因此遭受的人身损害,甲、乙应当承担连带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故A选项错误;B选项错误;C选项正确。②《民法典》第1173条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丙违反明令禁止在该水库游泳,丙游泳期间,因甲、乙打水漂扔出的石子受伤,丙对自己因此道受的损害也有过失,属于混合过错,根据 《民法典》 第1173 条的规定,可以减轻加害人甲、乙的侵权责任。故D选项正确。

相关知识点

甲、乙的行为符合以下五个条件:第一,甲、乙均实施了足以致人损害的加害行为(打水漂)《民法典》第1173条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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