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2024年 刑法 难度:3

甲系未成年人,其利用网络篡改他人的高考志愿,导致一部分人没被录取上,一部分人被录取了第二志愿。对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选项

A. 甲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B. 甲构成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 正确答案
C. 即使一部分人被录取了第二志愿,甲也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D. 对甲可以设立从业禁止期限3-5年
答案 B

📝 解析

**选项A分析:** - **做法/内容:** 甲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 **法律依据:**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实行行为包括三类:(1)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系统不能正常运行;(2)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但此时犯罪对象具有“复合性”,必须同时对“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操作;(3)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甲只是修改了高考志愿数据,未同时针对应用程序进行操作,不符合该罪构成要件。 - **判断:** 错误。仅修改数据未同时修改应用程序,不构成本罪。 **选项B分析:** - **做法/内容:** 甲构成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 **法律依据:** 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行为。“非法控制”是指通过侵入或其他技术手段,使计算机信息系统处于其掌控之中,能够接受其发出的指令,完成相应的操作活动。甲能够利用网络篡改数人的高考志愿,说明甲至少部分控制了高考志愿填报系统,严重影响高考招生秩序,可以成立本罪。 - **判断:** 正确。甲的行为符合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构成要件。 **选项C分析:** - **做法/内容:** 即使有人被录取第二志愿,甲也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 **法律依据:** 同A项,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要求同时修改数据和应用程序(第二类行为)或造成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第一类行为),仅修改数据不构成本罪,与后果是否严重无关。 - **判断:** 错误。不论后果如何,仅修改数据的行为本身不符合该罪构成要件。 **选项D分析:** - **做法/内容:** 对甲可以设立从业禁止期限3-5年。 - **法律依据:** 《刑法》第37条之一第1款规定:"因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从事相关职业,期限为三年至五年。"本案中,未成年人甲并未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也没有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不适用从业禁止。 - **判断:** 错误。未成年人甲未利用职业便利,不适用从业禁止。 **总结:** 本题考察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与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区分。核心区别在于:破坏罪要求同时修改数据和应用程序(第二类),或造成系统不能正常运行;非法控制罪只需实现对系统的控制。注意从业禁止的适用前提是“利用职业便利”。

相关知识点

刑法分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从业禁止

在法神龙虾小程序中练习更多真题

2200+ 历年真题 · AI 诊断薄弱点 · 7维得分预测

打开小程序继续练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