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ultiple_choice 2024年 刑法 难度:3

以下哪些关于犯罪形态描述的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 甲欲抢劫哨兵手中的枪,于夜晚埋伏于哨兵身后草丛,没有机会下手,遂放弃,于返回途中被抓捕,甲成立犯罪预备 ✓ 正确答案
B. 甲向乙买毒品,给乙转了一部分钱,乙交货,甲去ATM机转尾款时被抓获,乙成立贩卖毒品罪既遂 ✓ 正确答案
C. 甲给乙修电脑,发现主机内藏着100克金条,偷偷放入口袋,被乙发现又归还,甲成立盗窃罪中止
D. 甲对路边一女士心生歹意欲强奸,将其骗到一无人处欲下手,该女士大声呼救并发现远处有行人甲放弃,甲成立强奸未遂
答案 AB

📝 解析

**选项A分析:** - **做法/内容:** 甲为抢劫哨兵枪支,埋伏于草丛但无机会下手,放弃后返回途中被抓。 - **法律依据:** 甲埋伏的行为属于为实行犯罪制造条件的预备行为。由于没有机会着手,只能放弃实行犯罪,成立犯罪预备(预备阶段的中止)。 - **判断:** 正确。尚未着手实行,因客观障碍放弃,成立抢劫枪支罪预备。 **选项B分析:** - **做法/内容:** 乙已向甲交付毒品,甲在转尾款时被抓获。 - **法律依据:** 贩卖毒品罪以毒品实际上转移给买方为既遂标准。转移毒品后行为人是否已获取全部利益,不影响既遂的成立。 - **判断:** 正确。毒品已交付,贩卖毒品罪既遂,尾款未到账不影响既遂认定。 **选项C分析:** - **做法/内容:** 甲偷金条被发现后又归还。 - **法律依据:** 若乙当时仍占有金条(如乙在现场或属封缄物),甲将金条放入口袋即转移占有,成立盗窃既遂,归还只是退赃不影响既遂。若甲发现金条时即占有(乙不在场属埋藏物),则至多成立侵占罪。无论哪种情况,甲均不成立盗窃罪中止。 - **判断:** 错误。不成立盗窃罪中止。 **选项D分析:** - **做法/内容:** 甲将女士骗至无人处欲实施强奸,因被害人呼救和远处行人出现而放弃。 - **法律依据:** 将被害人骗至无人处的行为属于强奸罪的预备行为,在欲下手时因被害人呼救而被迫放弃,属于因意志以外原因未着手,成立强奸预备而非未遂。 - **判断:** 错误。尚未着手实行,因意志以外原因放弃,成立强奸预备。 **总结:** 本题考察犯罪预备、未遂、既遂和中止的区分。易错点:①混淆预备阶段的放弃(预备)与实行阶段的放弃(未遂/中止);②贩卖毒品罪的既遂标准是毒品交付而非价款付清;③既遂后退赃不影响既遂认定。

相关知识点

犯罪停止形态犯罪预备犯罪既遂贩卖毒品罪既遂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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