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阳公司曾向富民银行借款1000万元,王某为其提供一般保证。2024年1月,因晨阳公司到期未能偿还借款,富民银行将其起诉至法院。3月,晨阳公司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法院裁定受理并指定了破产管理人。5月15日,王某申报债权1500万元,管理人认可为1000万元,王某提出异议,管理人不予理睬。6月15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完成债权核查。此时富民银行仍未申报债权,其与晨阳公司的诉讼仍在继续。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选项
📝 解析
**选项A分析:** - **做法/内容:** 法院应驳回富民银行的起诉并要求其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20条规定,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财产后继续进行,而非直接驳回起诉。 - **判断:** 诉讼应当中止而非驳回,错误。 **选项B分析:** - **做法/内容:** 因诉讼尚未完结,富民银行不得申报债权。 -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47条规定,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 **判断:** 诉讼未决不影响债权申报,错误。 **选项C分析:** - **做法/内容:** 富民银行需在诉讼完结后方可申报债权。 - **法律依据:** 同上,诉讼未决的债权可以申报。 - **判断:** 无需等待诉讼完结,错误。 **选项D分析:** - **做法/内容:** 王某可在6月30日前向法院申请债权确认。 -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解释(三)》第8条规定,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经管理人解释或调整后仍不服的,或管理人不予解释或调整的,异议人应在债权人会议核查结束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债权确认的诉讼。 - **判断:**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6月15日完成核查,加15日为6月30日,王某可在6月30日前起诉,正确。 **总结:** 本题考察破产程序中的三个关键规则:受理破产后诉讼中止(非驳回)、诉讼未决债权可申报、债权异议诉讼的15日除斥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