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2025年 刑法 难度:2

王某在某天晚上携带钢锯、管钳、扳手等作案工具,盗窃路名牌4个、十字路口标志牌2个、限速标志牌2个,限重标志牌1个,危害公共安全。对王某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 破坏交通设施罪 ✓ 正确答案
B. 盗窃罪
C. 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
D. 盗窃交通标识不会危害到公共安全,王某不构成犯罪
答案 A

📝 解析

**选项A分析:** - **做法/内容:** 王某盗窃多类交通标志牌,危害公共安全。 - **法律依据:** 《刑法》第117条:"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交通标志牌属于交通设施的组成部分。 - **判断:** 王某盗窃的交通标志牌属于交通设施,其行为足以危害公共交通安全,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正确。 **选项B分析:** - **做法/内容:** 单纯以盗窃罪定性。 - **法律依据:** 盗窃交通设施同时触犯盗窃罪和破坏交通设施罪,属于想象竞合犯。根据《刑法》第117条及司法解释,盗窃交通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优先以破坏交通设施罪定罪处罚。 - **判断:** 破坏交通设施罪保护的法益是公共安全(重于财产法益),当盗窃行为同时危害公共安全时,应定破坏交通设施罪而非盗窃罪。错误。 **选项C分析:** - **做法/内容:** 以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定性。 - **法律依据:** 《刑法》第124条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的对象是公用电信设施(如通信线路、基站等),交通标志牌不属于电信设施。 - **判断:** 犯罪对象不匹配,与公用电信设施无关。错误。 **选项D分析:** - **做法/内容:** 认为盗窃交通标识不危害公共安全,不构成犯罪。 - **法律依据:** 路名牌、限速牌、限重牌等交通标志直接关系道路交通安全,盗窃这些标志会使驾驶员失去关键信息,足以引发交通事故,危害公共安全。 - **判断:** 盗窃交通标识确实危害公共安全,且已达到"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程度,构成犯罪。错误。 **总结:** 本题考察破坏交通设施罪的认定及与盗窃罪的竞合处理。易错点在于认为盗窃交通标志只构成盗窃罪,忽略了交通设施保护公共安全的特殊法益属性。

相关知识点

破坏交通设施罪交通设施想象竞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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